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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沈阳6月7日电 一直以来,辽宁把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。据统计,截至目前,辽宁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8个,年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00多件,年均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以上,通过常态化开展“法援惠民生”法律援助专项活动,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为着力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覆盖网络,辽宁充分发挥乡镇(街道)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共青团、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,目前已形成纵向联动互补、横向合作顺畅的法律援助网络,方便未成年人群体就近就便申请法律援助。
根据未成年法律援助业务特点,辽宁着力搭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平台。发挥覆盖城乡、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网络、热线三大平台的作用,为未成年人开通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提供“优先受理、优先指派”服务。并严格筛选经验丰富的案件承办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,在法律援助过程中,以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为原则,突出对未成年人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受教育权、辩护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,做到认真体贴、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,力争把法治教育、心理咨询服务、帮扶救助、家庭教育等贯穿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,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。
此外,辽宁还不断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力度。今年6月以来,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各类关爱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活动。各基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校园,围绕预防校园霸凌教育、预防性侵害教育、预防毒品犯罪、禁毒宣传等内容,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援宣传教育活动,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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